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L【2022】0902-090;
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采购中央空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已落实;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 交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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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央空调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
河南鸿正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博学路277号 |
6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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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交 货 期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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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采购中央空调 |
中央空调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
合格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冬冬(推荐主任)、顾文华、刘明俊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信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信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信阳师范学院南门楼东侧303室
联系人:孙老师、陆老师
联系方式:18338666618 0376-639996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303767757
3.监督单位:信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地 址:信阳师范学院南门楼东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99988